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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劲松,湖北人,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哲学博士。现任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领导科学专业博士生指导组召集人,担任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从事教育法学和教育管理研究,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校园伤害事故相关法律问题的国际比较研究”和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政策与立法研究”,参与《广东省“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等多项重大规划和重要文件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参与《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基本标准》等管理规范的咨询或修改工作。出版著作和译著各1部,参编(译)著作6部,发表论文60余篇。研究成果分获北京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广东省第六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第三届全国教育图书奖二等奖和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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